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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 只为让家庭教育不缺位
时间:2021-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孩子性格养成、品性端立的根基,家庭教育的严重缺位,会导致一个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的要求,830日上午,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正处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未成年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持续拓展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做深做实做细,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

 

    在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发现涉嫌盗窃罪的小白(化名)由于父母一直在外经商,自幼便由其爷爷奶奶照顾,缺少父母情感支持、教育、引导,慢慢沾染了不良的行为习惯。小白的父母面对越来越不听话的孩子,不仅没有认真教导,反而用简单责骂、粗暴呵斥等方式对待孩子,导致亲子关系越来越差,小白的不良行为也慢慢转化成违法犯罪。本院根据惩罚与保护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于20215月依法对小白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为缓解小白与父母紧张的亲子关系,及时纠正监护人的家庭教育缺位问题,本院决定召开一次特殊的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主任鲍卫萍主持,承办检察官及助理参加,邀请区妇联代表、社工代表、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监护人、辩护人参加,会上各方对如何改变监护人监护方式、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监管以及改善双方亲子关系等充分发表意见,并当场对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主持人和检察官对小白的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要求其按照监护督促令的要求改变教育模式,对孩子的心理状况、生活规划、行为习惯多加关注和引导,培养孩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父母等监护人承担着十分重要的监护职责,监护人应当与未成年子女保持沟通交流、关注他们的青春期心理变化,通过法律和道德教育,注重培养孩子是非观念,宜秀区人民检察院一直致力于用检察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相信在与妇联、关工委等多部门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帮助父母等监护人扣好家庭教育这一人生的第一粒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