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规定,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就张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余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王某涉嫌危险驾驶案拟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旁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5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
二、听证地点
宜秀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公开听证室
三、有关事项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申请旁听请于2025年5月29日前向宜秀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预约登记。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联系人:丁姗姗
联系电话:0556-5939923
特此公告
宜秀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