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我院需采购智能人脸识别门禁设备和智能人脸识别考勤设备,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供应商积极参加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智能人脸识别门禁设备和智能人脸识别考勤设备采购
2、项目概况:因工作需要,我院需采购智能人脸识别门禁设备五台和智能人脸识别考勤设备两台,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3、项目最高限价:3 万元整
4、项目地点: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
5、质保期要求:设备质保期为三年
6、成交原则:采用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低价评价原则
7、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8、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一次性支付项目总金额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5、产品应完全响应参数,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设备调试要求和质保要求。
6、服务态度良好,技术水平满足要求。
三、报名方式
招标公告公布于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www.anqingyx.jcy.gov.cn/,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参考格式制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交我院视为自动报名投标,投标文件提交前,供应商可联系我院进行报名登记,以便于获悉该项目对投标人质疑的答复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3月13 日12:00,我院将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公布采购结果。
五、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稼先大道宜秀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陶青松
联系电话:0556-5939968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