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工作区办公桌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采购日期: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昆仑家具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办事处砂桥社居委
成交金额:7788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办公桌椅
评审委员会名单:张富、李俊宜、徐莉
采购人名称: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北部新城政务中心稼先大道
联系人:姚莉
联系方式:0556—5939908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华茂1958C区三号楼917室 。
项目负责人:陈佳 联系电话:0556-5031825
收费标准:成交价的1%,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
收费金额:2000元
公告期限:2019年3月21日至2019年3月 22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华茂1958C区三号楼917室 ,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宜秀区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3月21日
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