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宜秀区检察院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9-10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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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
2017年度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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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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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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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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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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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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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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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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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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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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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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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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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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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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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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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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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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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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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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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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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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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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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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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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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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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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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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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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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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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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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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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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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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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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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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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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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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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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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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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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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庆市宜秀区检察院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万元,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院本级。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度减少0.21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17%,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21%。
(二)“三公”经费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79万元,占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8万元,占18%。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7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7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8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兄弟地市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2017年安庆市宜秀区检察院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4批次,3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庆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53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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