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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15日在安庆市宜秀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程 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紧扣“建设‘六大宜秀’、实现‘五大跨越’”主题主线,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职责,为宜秀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服务中心大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

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牢固树立和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保安全护稳定,扎实推进平安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批捕各类犯罪90人,起诉44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恶犯罪4,发出财产处置和行业领域整治检察建议2份准确适用批捕起诉裁量权,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大力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不捕率、不诉率同比上升4.93、6.58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下降15.17个百分点。坚持宽严相济和法理情兼顾,持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采纳率、速裁程序适用率、一审服判率位居全市前列。

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持“双监督理念,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增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划推13重点工作,协同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从个案办理向诉源治理延伸,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5份。坚持依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结合全市率先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深入落实“八五”普法。进村入户走访1600人次、帮助解决问题15,开展法治宣传2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近万份,反诈宣传MV学习强国全国平台选用,民法典宣传活动省电视台专题采访报道。

优服务强担当,倾力护航发展稳定落实“宜检护企”工作要求,开展“优环境、稳经济”活动,帮助企业纾难解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击扰乱市秩序犯罪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810,保主体合法理涉企案件清理挂案21,不批捕2、不起6依法守规经营持疫情防控与服务两不误派出干警400余人次完成各项保障民企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经营9人次,提供网上阅卷服务20余次。

凝合力促保护,坚决守卫绿水青山加强与林业、水利、农业等部门协作配合,推深做实“林长(河湖长、田长)+检察长”机制,筑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检察屏障”。发出督促履职诉前检察建议17份,推动湿地施工影响候鸟栖息、“一支黄花”入侵、乱砍滥伐林木、黑臭水体污染等问题整治,督促追缴建设工程环境保护税38.7万元。落实十年禁渔要求,助力长江大保护大治理。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案件7件9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追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6.98万元。

二、践行司法为民,纾解急难愁盼中传递检察温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民生期盼,着力办好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全力护好百姓“钱袋子”深入推进反诈人民战争,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3165人。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发现并移送涉嫌养老诈骗犯罪线索1条,成功办理1起受害400余人、涉案金额达140余万元的养老诈骗团伙犯罪,批捕3人、起诉5人。依法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犯罪55人,引导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全省首例非法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犯罪案件,查冻涉案资金近4亿元。

倾情撑起群众“暖心伞”积极打造“温暖控申”,受理来信来访76人次,检察长接待16人次,院领导包案24件,上门听证3件,群众来信来访回复率保持100%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选派1名干部驻村帮扶,36名干警结对帮扶80户脱贫户。积极履行国家司法救助职能,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3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5万元持续开展“检察蓝”协助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支持农民工起诉16,帮助追回薪酬18.7万元开展守“半天”专项监督活,督促撤1例冒名替婚姻登

用心点亮成长“引航灯”打造“宜启来”未检品牌,牵头建立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设立观护帮教基地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9,起诉19。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不批捕8人,附条件不起诉3,不起诉1人,封存犯罪记录14人次对罪行严重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批捕2,起诉11以司法保护助推共同保护,对办案发现非法招用童工、校车严重超载等问题,督促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12,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共同筑牢安全“防火墙”推进落实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推动强化寄递行业安全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对经营性自建房、重点工贸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消”字号产品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督促主管部门排查、责令下架6款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消”字号产品,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建立“路+作机制,开展“公益诉讼道路安全”专项10余公里水路段安全患整治。严格落实护学岗“3+1机制,筑牢校园安全新防线

三、深耕主责主业,维护公平正义中展现检察作为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强侦查监督与作配合。督立案16件、撤案30件,建移送5件,17件、正漏捕8人、漏23人、漏罪7起,提前介入40余次。以据不足依法不批捕40人、不起7人。加刑事督。提出抗2件,提1件,列席委会6次。加刑事督。正社区正、剥政治利等行活不当45件,建4人,正判处实刑未行刑29强职务犯罪察工作。依法办理市供水集团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游某某受贿、挪用公款等案件8件8人,追缴赃款3000余万元。

做强做实民行检察加强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受理各类申请监督案21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8件并耐心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判和督案件11,建法院2起虚假诉讼案件再并改判。全面履行行政能。办理审判程序和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成功促进1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开展“空壳公司”清理专项监督活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15家出售营业执照和账户的涉案“空壳公司”吊销营业执“空壳公司”成潜在法犯罪的温床。

积极做好公益诉讼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加的公益服务需求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人民群众身边的关切问题,不断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3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提出前程序察建38,全部在诉前得到有效整改。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6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8名侵害公共利益的当事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被判决承担惩罚性赔偿金29.4万元。

四、对标时代要求,改进工作作风中锻造检察铁军

以政治建设统领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部署要求,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确保做到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坚持把政治素质作为最根本、第一位的专业素养,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院机关党总支获评区直“模范机关”。

深入推进从严治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强化检务督察,扎实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落实,记录报告相关事项30件。持续抓实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22次。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开展情况,邀请代表委员视察调研,认真落实意见建议。持续推进阳光检察。聘请5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提供专业性咨询意见4条。完善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制度,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0条,开展案件听证70次,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检察实践

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提拔重用班子成员4人调整充实部门负责人5名,14名干警晋升职级,构、增强队伍活力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把专业能力作为落实监督办案“从政治上看”的基本能力,学好用好检察“十大业务”系列教材,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层次、更丰富内涵的需求,围绕最高量建年”要求,以“提量、增效率、效果”,倡“求极致”工作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法律效明提升。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检察院得全省察机关黑除集体、全市先层检察院、全市烟草打假先集体等荣誉,集体、个人20余次以上表彰,10项检业务位居全市前列。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理念更新仍需加强,能动履职意识有待强化;大局措不足群众期待尚有差距;“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均衡,部分业务开展存在短板;勇争先精神有所松懈,工作品牌亮点优势;数字信息运用相滞后,科技强检水平亟待提升。,我将高度重采取措施努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实施“十四五”划的关之年,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宜秀的重要之年,察机关任重大,使命光荣。新的一年,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切实担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更加自觉的检察履职、更加精准有力的法律监督全力服务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正确方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把坚持“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检察司法理念深化、变革,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把人民至上落民办事实践,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维护安全稳定,服务发展大局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推进反诈人民战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和养老诈骗违法犯罪,依法从严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犯罪,加大网络犯罪惩治和预防力度,更好守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积极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助力打造更优法治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落实“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协同监察机关等部门加大行贿、腐败犯罪惩治力度,继续在反腐败斗争大局中发挥好检察作用。

三是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健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少捕慎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质效,完善检调对接机制,助力诉源综合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深化侦查监督与作配合,强化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加强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充分履行公益诉讼“4+9”法定领域职责,探索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扎实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公开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检察为民实事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是注重强基导向,锻造过硬队伍以自我革命精神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巩固拓展党史学教育和政法伍教育整成果,深入开展主教育,持工作作格落防止干司法“三个定”和《新代政法干警“十个禁”》,化干警督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准确落司法任制,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大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稳步推进财物统管改革,进强察管理,拉高杆、争先创优不断加强“四大检察”,持续优化“十大业务”,实际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各位代表,潮登高再击桨,无边胜景在前。新的一年,我将在区委和市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督下,真落本次会精神,以干解,靠斗出彩,为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宜秀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用语解释

1.少捕慎诉慎押(见报告第2页第11行):是指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

2.府检联动(见报告第2倒数7行)为进一步畅通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沟通渠道,安徽省政府与省检察院决定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主要是加强政府系统与检察系统互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实现1+1>2的效果。截至目前,“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基本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3.“挂案”(见报告第3页第6行):是指侦查机关立案后,由于种种原因未移送起诉,也未作其他处理的案件。2020年10月,最高检联合公安部部署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2022年,最高检决定继续推进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工作

4.“宜启来”未检品牌(见报告第4倒数5行)取“一起来”的谐音其中“宜”字取自“宜城”“宜秀”,“有“启航”“开启”之意,“来”意为“未来”,意为一起来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5.附条件不起诉(见报告第4倒数1行):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五、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可以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6.最高检七号、八号检察建议(见报告第5页第5行)2021年10月,最高检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了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推动强化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2022年3月,最高检向应急管理部制发号检察建议,旨在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防范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治理水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7.“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见报告第6倒数9行):2017年9月11日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贺信中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

8.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见报告第7倒数5行):是指中办国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9.“十大业务”(见报告第8倒数11行):是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10.“四大检察”(见报告第9页第4行)是指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二、三、四、五次会议均“四大检察”写入关于最高检工作报告的决议。2021年6月,党中央将“四大检察”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11.公益诉讼“4+9”法定领域(见报告第10倒数3行)是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9个单行法明确规定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