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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1-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1228日在安庆市宜秀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积极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在务实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一、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

积极投入防疫防汛。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党员干部冲锋在前,组织干警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和防汛前线,在急难险重中诠释检察担当。筑牢疫情防控法治防线。推行远程提讯、网上阅卷等“非接触式”办案,从严从快打击涉疫刑事犯罪24人,有力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崔某某等3人非法狩猎案入选全省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35名干警与82户贫困户结对帮扶,选派3名干部驻村帮扶,筹措资金200万元用于帮扶村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被评为省选派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和区定点帮扶先进单位,6人被市、区表彰。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为6名因案致贫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5万元。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参与金融环境整治,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8人。依法妥善办理涉案2万余人、非法吸存近12亿元的安徽正浩资产管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重大案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问题,精准制发检察建议23份,帮助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等部门堵漏建制,促进行业领域综合治理。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落实“六稳”“六保”政策,设立驻宜秀经开区检察官办公室,做好企业发展“服务者”。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679人,成功办理全市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经营者不批捕40人、不起诉34人,建议适用缓刑6人。成功办理全市首例虚假诉讼案,被害企业财产得以及时返还,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机制,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等专项活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610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份,推动巨石山林地破坏、石安菜湖湿地侵占等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长江禁捕工作要求,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56人,助力长江大保护。

二、维护安全稳定,全力推进平安宜秀建设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期待,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安定有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五年来,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624884人,批准和决定逮捕41956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1811603人,提起公诉8811235人。其中,批捕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375人,起诉564人。全力推进“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62140人;对初犯、偶犯以及当事人达成和解等轻微刑事犯罪,不批捕88人、不起诉177人,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涉黑恶“犯罪案件1695人,纠正漏捕6人、漏诉8人。依法办理“6.21”套路贷涉黑案、全市首例“校园贷”涉恶案、铜陵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某某涉“伞”案等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3.04”网络水军案入选2020年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全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扫黑除恶工作在全市新闻发布会上作情况介绍,3名干警荣获省、市领导小组表彰。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建立常态化机制4个,发出检察建议19份,推动社会治安、校园安全、金融放贷等行业领域长效常治。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在乡镇街道设立工作联络站,在村、社区聘请公益损害信息联络员,打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快车道”。扎实开展“政法干警进网格”和“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参与基层治理和志愿服务,做到网格增援手、党员树形象、群众得实惠。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通过检察长接访、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等方式,妥善办理群众信访255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百余场,两次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1名干警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批捕10人、附条件不起诉13人,不起诉12人,封存犯罪记录22人。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22人,发出全市首份督促监护令。会同公安机关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场所,促进询问、取证一次完成,尽力防止“二次伤害”。在安庆技师学院建立检察官工作室,开展心理测评、社会调查、跟踪帮教、复学及就业帮扶29人次。加强校园法治宣传,院领导及员额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交通隐患及校外培训机构情况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改。

三、深耕主责主业,持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权益保障、公平正义新的更高要求,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推进法治宜秀建设。

做优刑事检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231人、不起诉44人,建议撤回起诉91人。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9件、撤案6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2件,纠正漏捕40人、漏诉103人、漏罪110起。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11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社区矫正执行活动不当51件次,监督收监执行7人;提出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33件次;开展重大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14次;提出其他书面纠正意见22件次。

做实民事检察。着力加强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对生效民事裁判提请抗诉1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3件,对执行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5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6件。着力加强虚假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民间借贷领域“假官司” 119件,涉案金额一千余万元。加大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拖欠薪酬案件47件,帮助追回薪酬近70万元。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20余起民事申诉案件,加强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息诉服判。

做强行政检察。加大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办理行政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5件。更新监督理念,发挥 “一手托两家”监督作用,把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群众合法诉求作为行政检察监督的重要内容,深化拓展“行行衔接”,通过沟通交流、释法说理工作,实质性促进矛盾化解。大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发出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依法履职检察建议29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领域损害公共利益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6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民事公益诉讼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区外墙脱落、“飞线充电”、事故频发路口未设红绿灯、炸制油条超量添加明矾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做好群众“头顶”“脚底”和“舌尖”安全的“守护人”。

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增添检察工作动能

以提升办案、监督质效为着力点,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增动能,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增添新活力。

坚决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划转编制10个、转隶干警9人,确保队伍思想稳定、工作平稳过渡、职能有序对接。持续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受理审查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3人,追缴赃款近九千万元。成功办理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章某某、市人防办原主任王某某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12件。认真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职责,立案侦查法官万某某涉嫌民事枉法裁判案。

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遴选员额检察官6人,选任检察官助理10人,组建扫黑除恶、未成年人检察等专业办案团队4个,推动办案资源有效整合。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院领导带头办理大案、难案,接访、阅卷、提审、出庭成为常态。建立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并重的检察官业绩考评体系,完成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警察职务套改,落实司法雇员公开招录工作,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全部到位。

积极落实内设机构改革。把内设机构改革作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突破口,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综合部门与业务机构同步改。内设机构从9个减少至5个,办案一线力量明显增强。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检察官或办案组负责。以“求极致”精神推进“案-件比”优化,办案平均周期缩短近30天,办案效率大幅提升,考核指标全市领先。

持续深化制度机制创新。在全市率先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工作关口前移,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实行集中移送、集中起诉和集中审理,简案快办机制在全省检察会议上作经验交流,速裁程序适用率全市第一。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22名犯罪嫌疑人因真诚认罪悔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等获得从宽处理,制度适用率、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等核心指标均居全市前列。

五、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社会各方监督

践行“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紧扣固本强基,以检察建设促进依法履职,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始终筑牢政治忠诚。牢牢把握政法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定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学一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行动践行初心使命。

全面落实从严治检。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和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加强作风整治,建立完善制度机制13个。加强干部监督管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干警5人,对5名瑕疵案件承办检察官进行检务督察提醒谈话,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反贪污贿赂、公诉、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执行检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并积极配合市、区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活动200余人次,让公平正义可感可信。持续推进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71条,公开法律文书902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持续加强内部监督。构建与司法责任制改革相适应的内部制约和流程监控机制,细化完善权力清单,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放权不放任”,坚决筑牢防范司法腐败的“防火墙”。坚持常态评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相结合,评查各类案件2199件,确保程序规范、实体公正。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逢问必录”,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40次。

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深入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更新检察理念,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四千余人次,参加各类比赛300余人次,队伍整体素能明显提升。五年来,集体和个人获区级以上表彰43次, 7人获省、市检察业务标兵、能手称号,3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一名干警荣获“全市十大优秀政法干警”称号。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服务大局方面,检察履职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还不够紧密;在司法办案方面,法律监督实效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办理重大复杂疑难和新型案件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在队伍建设方面,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办案廉政风险加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和2022年工作安排

新的伟大征程已经扬帆起航,面对新的历史坐标和伟大征程,区检察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区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绿色引领、总量翻番”总体目标,以完善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全力保障“六大宜秀” 建设,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宜秀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把准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定位,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落实到检察业务各环节,提高政治三力,强化政治督察,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二是进一步强化担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继续服务“六稳”“六保”,认真落实“双招双引”检察措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企业创新发展。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严惩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大惩防网络犯罪力度,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

三是进一步扎实履职,强化监督职能发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更好维护司法权威、捍卫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引领社会风尚。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综合保护,增强民生司法保护效果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同步推进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工作。

四是进一步夯实根基,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深走实。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政治轮训和警示教育,强化干警监督管理和廉政风险防控。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服务大局和服务群众中实现新作为,在执法办案和干事创业中展现新气象,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同志们,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检察机关不变的初心和使命。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举措,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奋力谱写宜秀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宜秀建设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宜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和案例说明

 

一、名词解释

1.“断卡”行动(见报告第3页倒数第2行):202010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开展以打击、治理、惩戒开办及贩卖“两卡”(手机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团伙为主要内容的行动。

2.附条件不起诉(见报告第4页倒数第1行):是指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专章中确立的一项特别诉讼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3.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场所(见报告第5页第2行):是指对辖区内未满十八周岁的被害人开展一次性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和心理疏导工作的场所。20211214日,我院联合安庆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保护中心,旨在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或涉案未成年人因多次被询问造成二次伤害,并通过引入法律援助律师、心理咨询师等为未成年人提供保护救助。

4.少捕慎诉慎押(见报告第5页第11行)是指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加强对羁押必要性的审查,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

5.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见报告第6页第12行):2019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6.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职责(见报告第7页第6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7.检察官业绩考评(见报告第7页第12行):是指根据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检察官岗位说明书、司法办案权力清单等规定的检察官职责,对检察官办理案件和其他检察业务的质量、效率、效果等进行的考核评价。

8.“案-件比”(见报告第7页倒数第3行):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件与进入司法机关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数量统计成的件形成的对比关系。“件”越低,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少,办案时间越短,案结事了,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高,社会效果越好。

9.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见报告第9页第13行):是指中办国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两高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案例说明

1.6.21”套路贷涉黑案(见报告第4页第4行)2015年以来,章某某等人以公司架构及下设门店等形式,非法从事车辆抵押、质押贷款业务,实施“套路贷”犯罪130起,非法获利401万元。检察机关及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纠正漏捕1人、漏诉3人、漏罪17起,并对涉案财产处置和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7次。20191029日,章某某等人被人民法院以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刑罚。

2.3.04”网络水军案(见报告第4页第6行):2018年以来,赵某等14人自建“黑网站”,批量转发负面帖文,恶意攻击、诽谤党政机关、企业和个人,从事有偿删帖服务和实施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检察机关成立专案组进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并派员前往外地自行复核关键证据、走访犯罪现场、讯问犯罪嫌疑人,仅用时30余日即提起公诉。20191227日,赵某等人被人民法院分别以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到六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该案被省政府分管领导评价为安徽省扫黑除恶向网络领域延伸的“第一案”,入选2020年度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