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被告人吴某从非正常渠道购进并销售假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的同时,也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生命健康。因此,宜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宜秀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在采访中,公益诉讼起诉人介绍,对吴某销售假药一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本辖区也是本市首例,具有重要的意义。公益诉讼起诉人指出:药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和生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是保障健康中国、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当今中国最大的民生。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食品药品安全高度关注,情为之所系,心为之所牵,并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确保人民群众“舌尖安全”。当前,广大人民群众在安庆市委、市政府的带领下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正轰轰烈烈地开展“健康安庆、平安安庆建设活动”,严厉打击药品领域的刑事犯罪,对侵犯众多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的责任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能起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对维护本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有重大意义。
据了解,以往安庆市检察机关曾提起过民事公益诉讼,而在药品安全领域由基层检察机关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还是头一次。